产品详情
随着我国各行业、各领域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,信息化发展由重建设向重应用转移,运行维护(以下简称运维)服务正逐步发展成为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一个重要子行业,并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。
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总体部署,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目标是由大变强,发展重心从追求规模速度转向注重产业发展质量。在此背景下,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应运而生,为运维服务行业发展的规范和引导提供了有益的指导。
通过开展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,有助于:
a) 建立运维服务组织的能力水平评判标准;
b) 提供有效选择和评价运维服务供方的方法;
c) 提供运维服务能力建设的最佳实践;
d) 支撑提升运维服务行业发展质量的评价方法。
适用提供以下服务的组织:
Ø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:对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电力、空调、消防、安防等基础环境的运维,如机房电力、消防、安防等系统的例行检查及状态监控、响应支持、故障处理、性能优化等服务
Ø 硬件运维服务:对硬件设备(网络、主机、存储、桌面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等)及其附带软件的例行检查及状态监控、响应支持、故障处理、性能优化等服务。
Ø 软件运维服务:对软件(包括基础软件、支撑软件、应用软件等)的功能修改完善、性能调优,以及常规的例行检查和状态监控、响应支持等服务。
Ø 安全运维服务:对信息系统提供的安全巡检、安全加固、脆弱性检查、渗透性测试、安全风险评估、应急保障等服务。
Ø 运维管理服务:整体承担基础环境、硬件、软件、安全等综合性运维而提供的管理服务。
Ø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:数据迁移服务、应用迁移服务、机房或设备搬迁服务等
各级别申请要求
申请要求 | 基本级(四级) | 拓展级(三级) | 改进(协同)级(二级) | 提升(量化)级(一级) | 通用要求 | |
1 | 申请方 | 服务提供方(乙方) | 服务提供方(乙方) | 服务提供方(乙方) | 服务提供方(乙方) | 服务需求方(甲方) |
2 | 法律地位 |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|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; | 持有三级证书满1年以上 | 持有二级证书满1年以上 | 具有法人地位 |
3 | 体系运行 | 已按照四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| 已按照三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| 已按照二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| 已按照一级标准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| 已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; |
4 | 运行证据 |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|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|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、过程、应急和交付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|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过程、应急、交付、质量等模型的有效证据。 |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|
标准内容
要素
模型给出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四个关键要素:人员、资源、技术和过程,每个要素通过关键指标反映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。
模型的各组成要素反映了人员利用资源、运用技术,通过规定的过程为需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。
要素可用于评价或选择运行维护服务供方,但本部分不提供具体方法。
关键指标
关键指标是运行维护服务所涉及到的核心能力参数,在本部分中主要体现在人员、资源、技术、过程四个方面,并应用于供方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评价。
管理原则
在运行维护服务提供过程中,供方通过策划、实施、检查和改进实现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。
实施收益:
Ø 规范服务产品;
Ø 提升服务能力;
Ø 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服务体系;
Ø 使运行维护服务的供需双方达成统一认识;
Ø 确定明确的服务范围;确保服务能力、服务品质的持续提供;
Ø 保障服务提供的质量等。